刑法规定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介绍卖淫人数超过二人次、介绍未成年人卖淫、介绍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符合以上情形的,应立案追诉。
法律分析
刑法中规定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
1、介绍卖淫的人数超过二人次的;
2、介绍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介绍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等。刑法中介绍卖淫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八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拓展延伸
卖淫罪的定罪标准及其法律适用
卖淫罪的定罪标准及其法律适用是指在刑法中,对于卖淫行为的定罪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适用。根据我国刑法,卖淫罪的定罪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卖淫行为必须是有偿的性交易行为;二是必须具备明确的主体,即卖淫者和嫖客;三是必须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例如在公共场所或者以组织、强迫、引诱等手段进行卖淫活动。法律对于卖淫罪的定罪标准的确立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道德,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实际适用中,还需要考虑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卖淫罪。卖淫罪的定罪标准及其法律适用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需要依法认真审查,确保公正、公平地适用法律。
结语
根据刑法规定,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介绍卖淫人数超过二人次、介绍未成年人卖淫以及介绍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等情形。相关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八条。卖淫罪的定罪标准及其法律适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道德、保护公民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在具体案件中,需综合考虑事实和证据,确保法律公正、公平地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六十二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