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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来源:榕意旅游网

放火是一种犯罪行为,属于刑法中的破坏财物罪。
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财物燃烧的行为。放火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放任火灾的发生。
认定放火行为与失火行为的方法如下:
1、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
2、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
3、主体要件处罚年龄不同,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即可构成;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4、主观罪过形式不同:放火罪由故意构成,失火罪则出于过失。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
综上所述放火的对象可以是房屋、车辆、森林等,只要其后果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破坏社会秩序或危害公共安全的条件,就属于放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结果加重犯)】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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