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不肯认罪会怎样?
1、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不肯认罪,公安机关需要采取其他方式收集相关证明其有罪的证据。
(1)犯罪嫌疑人死不认罪的,应该由司法机关来举证证明其已经构成犯罪。
(2)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同时根据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认罪认罚属于口供,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认罪和不认罪的后果是什么?
认罪的可能后果为刑罚减轻,不认罪的可能后果为从重处罚。
1、认罪的可能后果为刑罚减轻
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这是程序上的从宽。
实体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如果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背意愿认罪认罚,否认指控犯罪事实,或者指控的罪名跟人民法院审理的罪名不一致,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情形的除外。
2、不认罪的可能后果为从重处罚
当事人的言辞证据是需要其他物证形成证据链条的,不是当事人承认不承认的问题。
如果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而犯罪行为人死不认罪,也不能影响定罪,反而影响量刑。法院法官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酌定从重处罚。
现行犯、或者是重大犯罪嫌疑人,都有可能会被拘留。公民被拘留后可能会认罪认罚,也有可能会拒不认罪。认罪属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由于当事人的言辞证据是需要其他物证形成证据链条的,不是当事人承认不承认的问题。故此即使被拘留者不认罪,检察院也有可能会以公民涉嫌犯盗窃罪等罪名为由,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