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继承开始后可担任遗产管理人的有:1、继承人共同担任;2、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3、继承人推选的人;4、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应依法履职,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受损,需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
1、继承人共同担任。
2、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
3、继承人推选的人。
4、遗嘱执行人。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拓展延伸
继承开始后的遗产管理权利与责任分析
继承开始后的遗产管理涉及一系列权利和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作为遗产管理人,拥有权利对遗产进行管理、保护和处置。这包括收集遗产、清偿债务、执行遗嘱等。同时,遗产管理人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妥善保管遗产、维护受益人的权益、遵守法律规定等。遗产管理人应当以诚信、勤勉、谨慎的原则履行职责,并接受相关法院的监督。在遗产管理过程中,遗产管理人应当权衡各方利益,确保公正、合法、有效地管理遗产。继承开始后的遗产管理权利与责任的分析有助于理解和规范遗产管理的法律要求。
结语
继承开始后的遗产管理权利与责任的分析有助于理解和规范遗产管理的法律要求。遵循民法典的规定,作为遗产管理人,应当以诚信、勤勉、谨慎的原则履行职责,保护继承人、受遗赠人和债权人的权益。同时,遗产管理人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责任。遗产管理人应当权衡各方利益,确保公正、合法、有效地管理遗产。在遗产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妥善保管遗产、维护受益人权益是遗产管理人的重要职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