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的情形有:犯罪嫌疑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期间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