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参加人数没有规定,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上做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应每年召开一次年会。若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包括: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召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公司法》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参加人数做规定,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上做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股东会的法定参与人数是多少?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法定参与人数取决于公司的股东人数和股权结构。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应由公司的股东组成,每个股东有一票表决权。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则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一般情况下,股东会的法定参与人数应当达到法定的法定法人股东的比例要求,以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具体的法定参与人数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因此,股东会的法定参与人数并没有固定的统一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结语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参加人数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上进行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每年应召开一次年会。在特定情况下,如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公司亏损达到一定比例等,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具体的股东会参与人数应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因此,股东会的法定参与人数并非固定统一,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