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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关系破裂,男方送的礼物是否应退还

2023-11-10 来源:榕意旅游网

在恋爱关系中,一方自愿赠与金钱物品后不应要求归还;恋爱关系终止后,双方可协商退还实物或折价退还部分钱财;若女方借恋爱索取财物且无婚姻诚意,可通过协商折款退还,严重情节可由法院适当处理。

法律分析

1.一方自愿送给对方少量金钱物品,这带有赠与性质,即使恋爱关系终止,一般也不应再向对方要求归还。

2.一方为了准备结婚,花了较多的钱,给对方买衣服、装饰品;恋爱关系终止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适当退还一些实物,或者酌情折价退还一些钱。

3.女方或其家长并无诚意与对方确立婚姻关系,只是借恋爱关系向男方索取大量财物;退还有困难的,可通过协商折款退还。个别借婚姻索取财物,情节严重,手段恶劣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处理。

拓展延伸

“分手后是否有权保留前任送的礼物?”

在分手后,是否有权保留前任送的礼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的观点,礼物一旦送出就成为了接收方的财产,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接收方是有权保留这些礼物的。然而,如果礼物被定义为婚前财产或者在法律上具有特殊的约束条件,那么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如果分手是因为欺诈、虐待、威胁或其他不当行为,法院可能会考虑将这些礼物作为赔偿或补偿的一部分。总的来说,每个案例都是独特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权利和义务。如果您面临这样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一般情况下,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金钱物品在恋爱关系终止后不应要求归还。对于为了准备结婚而花费较多的钱购买的物品,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适当退还或折价退还。然而,如果女方或其家长借恋爱关系索取大量财物,可通过协商折款退还,情节严重的可由法院进行适当处理。分手后保留前任送的礼物的权利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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