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需要在新工作单位确定或户口迁移完成后,到新的户籍或单位所在地计生部门提出申请即可。而原计生关系所在地的工作人员和新的关系接收地人员会在网上通过WIS系统完成其余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组织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组织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体检、随访服务工作,承受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询问、指导和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