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后,会出具一份保险凭证,保险即可生效。
2、消费者可通过第三方网络保险平台在线投保。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保险公司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会给客户发送一份电子保险凭证,保险合同即可生效。
3、可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不少保险公司会将系统终端安装在代理机构,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的系统打印一份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合同即可生效。
一、购买财产保险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保险法》第17条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建议您读懂保险合同中条款含义,搞清您可以得到哪些方面的保障和赔款,哪些是不保的风险。特别注意条款中有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义务和特别约定等内容。
2、填写投保单要如实告知。《保险法》第17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3、投保要带齐有关证件。如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相关经济利益为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保险。要带上行驶证、营运证原件;新车要带上机动车辆合格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等。如投保企业财产险、家财险,保险公司要派人员到投保单位和投保家庭查验,核对有关财务账册、发票及实物,以便按规定决定是否同意承保。
4、不能超额投保。《保险法》第55条第三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投保人明智的做法是,对投保财产作出客观合理的估价,使保险金额尽可能接近所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
5、仔细核对投保单内容,索取正式保费发票。交纳保费时,投保人要索取正式保费发票,取得保险单正本后仔细核对与投保单内容是否相符,发现差错或疑问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查询或要求改正。
6、不能重复投保。《保险法》第56条规定:对重复保险,各保险公司分别按比例分摊赔偿,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其保险价值。因此,建议您若同一车辆、同一份财产,只向一家保险公司投保,用不着多交保险。
二、投保重疾险注意事项
1、保费缴纳。条款中通常会写明投保人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缴付保费、缴费的最后时限等,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缴费,防止保单中止或者失效。
2、保险金的领取。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后,客户应如何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索赔,特别要注意应在多长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哪些文件等,以免错失良机。
3、责任免除。指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责任免除条款内容会在合同中以列举方式规定。例如:自残、犯罪、吸毒、先天性疾病、艾滋病、战争、核辐射等等。在投保前,应通读一遍这些责任免除条款,知道在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4、重大疾病的定义。在以前这曾经是保险消费者最大的难题,因为它们非常专业,而且各家保险公司的标准不一,令人很难分析比较,今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已经对我国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今后人们投保重大疾病险,只要看哪些疾病是在保障范围内即可。
5、保险责任。通俗讲就是投保人买了这张保单后,保险公司承诺会为投保人做些什么,因此是最重要、最应理解清楚的条款。如身故、全残给付是指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的有效期内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金额理赔;重大疾病给付指被保险人被确诊为首次患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一种,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金额理赔;满期给付,通常会被人们理解成“保费返还”,是指保险合同期满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健在,并且没有发生过大疾病的理赔,则保险公司将给付满期保险金,保单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