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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在继承法里面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2023-11-17 来源:榕意旅游网

不可以,具体要看病情和智商的多少,一般这种情况只能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一定就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一般来说法律规定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包括以下几类:1、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2、达到退休年龄的人(男满60周岁,女的满55周岁),且没有退休金保障的。3、伤残人士(四级以上或者五至十级没有工作),4,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等)。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原则分配。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律师关对于在继承法里面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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