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未遂不是犯罪未遂。教唆未遂是共同犯罪的范畴,犯罪未遂本身则是此共犯关系中的一种未完成形态。而犯罪未遂,只是一种单独的犯罪,它虽然也包含不同的未完成形态,但一般仅指单独犯罪本身。
一、入室盗窃算犯罪吗?
算犯罪。入室盗窃未遂属于盗窃未遂。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依照《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及入户盗窃未遂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构成犯罪,但可以根据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为:犯罪未完成是否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即是犯罪未遂与着手实行犯罪后的犯罪中止相区别的重要标志。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二)犯罪未得逞(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三、共同犯罪中止和未遂有什么区别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构成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2、必须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3、必须彻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未完成是否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是犯罪未遂,不属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或未得逞的是犯罪中止。总而言之,能达目的而不欲时,为犯罪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为犯罪未遂。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也必须具备一般犯罪中止的条件,而且还必须具有共同犯罪中止的特殊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