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依据伤者实际产生的合理医疗费,在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但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大小先予承担,壹万元医疗费,不足部分,按责任大小在商业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予以承担。但在商业险赔付时有不计免赔率。
一、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应当由责任方承担。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身或者财产受损失的,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和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具体责任的承担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承担。因为对方全责,所以由该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车祸自费药谁承担
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责任承担问题,先由有责任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1万元医疗费,如果不足的,由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承担,第三者险一般不承担非医保用药,这种情况要看其在签订保险合同是否已经做出了明确提示,1、已经明确提示的,该非医保用药(自费药)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按责任划分由原、被告承担,交通事故认定车主全责,该费用由车主全部承担,但是该自费药可能存在一个合理性的问题,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申请鉴定,把不合理的费用剔除。2、没有明确提示的,车主直接要求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承担。
三、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区别
1、赔偿的原则不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2、保障的范围不同。
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商业险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或者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在商业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下还列明了许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情形。
3、具有的强制性不同。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
4、保险费率的不同。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而商业险是以营利为目的,保险费率也比较高。商业险的保费取决于很多因素,如保险金额、车型、车龄等。
5、赔偿的限额不同。
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交强险合同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一定项目下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可由被保险人在5万元至100万元或者以上中选择,远远高于交强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