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土地分割证全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它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