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而非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故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应当不视同为工伤,但是可以可以参照国家非因公死亡相关的规定要求补偿。
一、上班路上发生意外老板需要负责任吗
劳动者在上班路上发生意外的,符合法定情况的,老板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不属于这样情况的,不构成工伤。因此,职工在上班路上发生意外的,老板一般不用承担责任,但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老板就需要承担责任了。
二、上班骑车摔伤算工伤吗
上班途中骑车摔伤不算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可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具体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但未遭受交通事故,自己骑车摔伤不属于以上规定的情形,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的具体认定情形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三、上班途中工伤新规定
上班途中工伤新规定:
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视同工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