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具体要根据协议的内容来判定:
1、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
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
2、离婚的补充协议如果是针对小孩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则属于双方行使对自己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只要是双方自愿协商签订的,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补充协议和原协议有不同的地方,视为对原协议的修改。
一、补充协议签订日期要求
合同补充协议签订时间没有要求。可以随时签订。在合同签订后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有两种:
1、是合同中未约定的事宜,需要进行补充约定;
2、是合同中约定的事宜经双方协商认为需要进行更改。
如同时为了以上两种情况的需要而签订补充协议,则应分别在补充协议中说明两者约定的效力。因此,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务必要在签订补充协议时,明确约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之间的效力情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二、夫妻间写的协议有效吗
协议书在本质上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只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就有法律效力。
如果是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的,则补充协议视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协议与合同有冲突的,则应以后签的协议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