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受遗赠者接受财产有期限限制,60天内需表示接受或放弃。遗赠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遗产赠予国家、社会或非法定继承人。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否则视为接受。受遗赠人需在60天内表示接受或放弃,过期未表示视为放弃。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接受财产有期限限制,该期限为60日。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赠予国家、社会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若放弃继承,应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若未表示放弃,则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未表示则视为放弃受遗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