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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大病二次报销政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4-05-26 来源:榕意旅游网

大病二次报销条件及资料要求,报销金额按比例分段支付,参保人超出起付金额部分可报销50%或60%。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类似,但起付金额不同。

法律分析

一、大病二次报销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报销条件。首先必须参保,其次是可以报销。可以报销指的是如果有其他情形可以报销,则无法使用医保报销。比如:交通保险已经报销后,无法使用医保进行报销;

2、达到起付线。各地的二次报销起付线是不一样,如云南起付线是1万元,上海可以报销80%,北京市自费5万元内再次报销50%,超过5万为60%。特殊的群体比如特困户、低保、五保等在有些省份是没有起付线设定的,比如河北的低保、五保、孤儿、失独没有最低起付线限制。五保孤儿合规自付金额按100%报销,低保失独按80%报销;

3、报销材料要齐全。二次报销除了一般报销的材料以外,还需要务工证明或者转诊证明(一站式结算无需任何手续),如果无法提供,报销可能存在问题,具体要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乡镇级咨询劳保所,区县级咨询医保局)。

二、大病医保二次报销需要的资料:

领取二次补助时,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农商银行账号除外)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金额:

“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报销方法:

起付金额以上报50%或60%

首先大病保险不是按照病种报销,而是按照一年之内这个人看病总费用进行报销,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不管参保人患的是什么病,都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报销。

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起付金额),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如果超出部分在5万以内,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新农合同理,不过新农合的起付金额是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的个人自付纳入报销范围。

结语

大病二次报销需满足参保条件,达到起付线,并提供完整的报销材料。大病保险不按病种报销,而是根据个人一年内的医疗费用进行比例报销。在超过起付金额后,费用在5万元以内由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部分由保险资金报销60%。类似的规定也适用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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