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是可以分户的。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二)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一、兄弟两个怎么分户口
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二、农村分户政策
分户的基本条件是:分户人必须是独立居住、独立生活。所谓“独立居住”即有自己的独立房屋(房产),“独立生活”即经济独立、日常生活自理。一户中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子女结婚后以整户(配偶为农业户口的,必须将户口迁入要求分户人的户中)为单位分户;如户口里只有一个子女的不分户;夫妻离婚不分户,只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如一方(户主除外)再婚且有住房则以整户为单位分户;分户的人员须带二代身份证、照片、原户口薄、村组同意分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分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