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离婚和别人生的孩子也需要办理入户,所生孩子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如果跟随母亲上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以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材料,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若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去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