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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土地能否用作债务抵押?法律规定如何?

2024-06-06 来源:榕意旅游网

村集体土地抵债只能抵押使用权,法院执行需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告知权利受让人需办理土地征用和使用权出让手续。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需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

法律分析

村集体土地可以抵债,但只能抵押使用权。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法院应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

拓展延伸

村集体土地抵押权的设立和行使条件是什么?

村集体土地抵押权的设立和行使条件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来的。首先,设立抵押权的条件包括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抵押、抵押合同的签订以及抵押登记等程序的完成。其次,行使抵押权的条件包括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等情况下,依法获得法院判决或裁定,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土地抵押权的行使。此外,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还可能有一些特殊的限制条件,如土地用途、土地面积等。总之,村集体土地抵押权的设立和行使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相应的程序和条件的满足。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村集体土地可以抵债,但只能抵押使用权。法院在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应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并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对于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情况,法院应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设立和行使村集体土地抵押权需符合法律规定,并完成相应程序和条件的满足。

法律依据

村集体土地可以抵债,但只能抵押使用权。

《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二十四

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

《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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