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期和计算工期不一致的处理方法如下:
1、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作工期与计算工期不符,劳动者应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2、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3、投诉后仍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违反合同规定的后果有以下几点: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
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
3、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
综上所述,违反合同规定工期的法律后果是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双方当事人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可以按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是继续履行、以及还有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方式来进行合理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