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可恢复的行政处罚。被吊销的情况包括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等。然而,吊销并不剥夺企业法人的民事主体资格,只限制了其经营范围,可以进行清算活动和诉讼。因此,被吊销的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并不立即消灭,恢复企业经营权是有法律可能的。
法律分析
一、营业执照吊销了怎么恢复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一般情况下被吊销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不可以恢复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清算,注销公司。如果认为具体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错误,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被吊销的情况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三、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恢复的原因
吊销营业执照并不是企业法人立即消灭的程序,企业经营权的再行恢复不是没有法律可能,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正因为如此,吊销并没有剥夺企业法人的民事主体资格,而只是剥夺了其生产经营权,实质上是对企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一种限制,是将其经营范围限制在清算活动之内,包括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和应诉。只不过此时的公司是受到一定限制的,正如自然人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死亡前的民事主体资格不能被剥夺一样,企业法人在因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其民事主体资格同样不能被剥夺。
结语
营业执照被吊销并不意味着企业法人立即消亡,恢复经营权是有法律依据的。吊销营业执照只是限制了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但并未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类似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死亡前仍保有民事主体资格一样,企业法人在吊销执照后仍保有民事主体资格。因此,通过合法途径,企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争取恢复营业执照,重新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三十九条 乡镇企业有权向审计、监察、财政、物价和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控告、检举向企业非法收费、摊派或者罚款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和上级机关应当责令责任人停止其行为,并限期归还有关财物。对直接责任人员,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