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办理港澳通行证不需要签注,在你办理的时候公安局会默认签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内地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1、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2、商务: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3、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4、个人旅游: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5、逗留: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6、其他: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综上所述,首次申请港澳通行证,可以只申请通行证,暂不签注。去香港澳门时,再办理签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