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书出来后的赔偿流程是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一致的,按照调解内容进行赔偿;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不来调解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时间是10日。调解成功的,交管部门制作送交调解书给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共同签字后调解书生效。未达成协议的,交管部门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给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不来调解处理,那么当事人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来进行协助处理。交警可以先向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把认定书邮寄给肇事方。之后,当事人可以到管辖区的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出了交通事故受害方需要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方可以主动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安部门以及交警的角色仅为及时取证、作出专业认定,交管部门并非赔偿争议的处理机关,赔偿的问题交由法院解决。所以受害人应当及时通过起诉来保证赔偿权利的实现,通过诉讼,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还应当注意收集赔偿相关的证据,注意及时申请相关检验,鉴证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公安交管部门调解赔偿,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