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旷工可以辞退。劳动法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有特殊保护,但这种特殊保护也是有限度的。对于怀孕的女职工,只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情形,公司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三期内能否解除女员工的劳动合同
在三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女员工的劳动合同。此处的三期指的是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应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实施相应的特殊保护,不得令女职工从事身体无法承受的劳动,还应保障女职工休产假的权利。
二、关于孕妇的劳动法如何规定
关于孕妇劳动法的规定有:
1、禁止安排孕妇加班,规定孕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劳动。
2、对于怀孕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
3、享受产假,要求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4、禁止哺乳期加班,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一岁以下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三、怀孕期被辞退的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