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 出生日期不得更改,只可更正。
2、 申报更正出生日期登记但无法提供合法、确凿充分证明材料或者无法认定的,不予更正。
3、 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者更改出生日期的,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