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是按月交纳还是按年交纳,如果没有支付,物业公司履行了催告程序也就是通知业主来交物业费,业主仍逾期不缴纳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三年内。但是一般物业为了和业主保持良好的关系,都不会差几个月就起诉的,会及时通知,如果业主表示要支付,物业公司都不会起诉的。实际生活中发生物业纠纷较多的要么是业主接了房就没交过物业费,要么就是物业公司撤场也就是换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才会起诉。
一、空置房交物业费吗?
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
空置房物业费各地规定有所不同
当然,以上只是目前的通说,在各个地区可能还会有某些特别的规定,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以往的情况是,绝大多数商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都要求业主只要有拿到钥匙的房子在小区,就不管你住不住都要与常住者一样,交纳相同标准的物业费。
然而,如今随着有些新启用小区的空置房越来越多,一些空置房业主对全额交纳物业费的反映也越来越强烈。
显而易见的是: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建立在为“人”服务的基础之上的。比如小区产生的垃圾,是由人制造的;比如小区的保安,是保障业主的人身安全和防备业主的车辆等财物不被盗的。如果业主不住在小区而只有一套空房子,也就不会产生垃圾,亦没有什么住家财物需要防盗,这样自然就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的这些服务,也就没必要交纳相应的物业费。
当然,业主的房子毕竟在小区,物业公司也毕竟替业主看护着房子和在为小区公共空间提供服务,所以,房子即使长期空置,其业主也不能不交纳一定的物业费。至于交纳多少合适,石家庄所规定的20%的比例目前只是一个参考。
二、什么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一)、还未交房、延迟交房的情况下,业主是可以拒交物业费的物业费的缴纳日期是从业主实际收到房子之日开始计算的。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房屋延迟交房,或者因质量问题需要重新维修,而导致稍后入住情况的,那么该时间段的物业费就应该由开发商承担。
(二)、但如果是因为业主自身的原因导致交房之日没有到场收房的,那么在真正收房之日前,这期间拖延的物业费则要由业主来承担了。
(三)、不过各位业主要注意,在还未交房的情况下,或者是在延迟交房的情况下,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却想将物业费推到业主身上的,那么此时,你拥有正当的理由拒交物业费,因此大胆的拒交物业费吧。
(四)、物业公司不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超出部分的费用,业主可以拒交通常来说,物业与业主之间是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的,而且双方对于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了。所以说,费用和服务范围方面如果有变更的话,物业应当提前进行公示,征得业主的同意或者重新签订协议,方可实施新的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
(五)、也可理解为,如果物业未经过公示,未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未与业主重新签订协议,就擅自更改物业服务和物业费用的,那么对于超出原本合同约定的费用,业主是可以不支付该部分费用的。
(六)、物业服务质量严重不过关,经业主委员会商讨决定,可以拒交物业费一般情况下,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应当与其服务成正比,如果物业公司收取了比较高的物业费,但是服务质量非常差,那么经业主委员会商讨决定后,是可以拒交物业费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4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