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时间: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需方)与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双方就所需柴油机产品的供货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1.1需方是指,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2供方是指____________公司,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书面文件,包括该文件的附件。
1.4合同生效是指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且供方收到合同定金。
1.5合同设备是指需方根据合同规定由供方提供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
1.6技术资料是指与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运行等必需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文字说明)。
1.7运保费是指合同设备从供方制造厂到需方制造厂的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1.8质保期是指合同设备从供方所供设备通过72小室试运行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合同设备全部交货之日起18个月(时间以先到为准)。
1.9合同有效期是指从合同设备的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操作、维修以及其他工作等方面供方给予需方的技术指导、协助以及监督等服务。
二、合同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______________
2.1名称:______________
2.2合同设备的型号、数量、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一:《技术协议》
三、供货范围:
3.1供方按技术协议中的供货范围要求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3.2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图纸和资料,并随合同合同设备提供完成的技术文件(详见附件一《技术协议》)。
四、合同价格:
4.1本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本合同总价包括合同设备费(含备品备件、图纸资料、技术服务、运保费等),供方出具17%的增值税发票。
4.2本合同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固定不变价。
4.3报价表
4.4备品、备件清单
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5.1合同签字盖章10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预付款,计:______________付款之日合同生效。
5.2合同生效后4个月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进度料款,计:______________
5.3合同设备具备发货条件并书面通知需方,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提货款,计:______________
5.4设备发货至需方指定地点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计:______________
5.5余下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计,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六、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三包期限内按供方《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三包期自产品出厂之日起算(三包一年)。
七、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供方《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随机配发。
九、验收及异议:
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和供方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发货装车清单验收货物。如有缺件或货物不符,需方须在供方发货后15天内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需方已按发货清单收到货物。
十、本购销合同如需提供担保,则另立合同担保书,以作为本合同附件,但该合同担保书必须以利于本合同之切实有效实施为根本。
十一、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或需方中途退货,则应向对方偿付合同违约金,(但如遇不可抗拒的天灾、地震、洪涝等客观因素除外)。
2、需方若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供方有权暂停发放其余货物,后果需方自负。待需方按合同约定付款后,供方再开始向需方供货。
十二、特别约定:
12.1、需方在未付清全部货款前,供方保留对该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
12.2、如需方不能按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最后付款期限付清货款,则供方有权按月息2%计收欠款利息。
12.3、如需方超过最后付款期限三个月后,仍未支付全部货款,则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取回该合同标的物,并要求需方支付合同标的物的使用费,使用费计算期限自发货之日起至需方将该标的物返还之日止,使用费为每月壹万元/台,进退场费壹万元/台,需方在之前所付的任何款项均作为使用费处理,返还标的物结算时多退少补。
十三、如本合同解除后,需方不能返还合同标的物的,应按国家标准折价赔偿。
十四、合同的变更、修改
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执行。在变更的合同未达成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
15.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名共和国法律。
15.2、供方派员指导安装调试。
15.3、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并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后即行生效。如需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供方有权顺延发货日期而不另行通知需方。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需方未向供方支付预付款,则从第31天起本合同自然失效。
15.4、本合同生效后,至供需双方各自履行完其义务后即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