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获赠的财产
2024-11-02
来源:榕意旅游网
于缔结之婚约期内,倘若馈赠人明确表示赠送予某一方,该赠与物即归属受赠方个人财物。
如馈赠人未作明示,其将默认为夫妇共有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遗产或赠与财产,原则上应属夫妻共有。
然而,若馈赠人在赠与合同时已明确表示该财产仅归一方所有,则不纳入夫妻共有范畴。
举例来说,若某一方父母在子女结婚期间赠与房产,且明确表示仅赠与其子/女,此房产便成为该子女的个人财物。
在解决此类财产争议时,关键在于能否提供馈赠人明确意愿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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