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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能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024-11-30 来源:榕意旅游网
第1种观点: 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3、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5、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6、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7、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8、合同中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9、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10、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合同无效;11、企业以借贷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无效;12、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四百九十七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 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房屋的实体权利的,合同无效;(二)、将违法建盖的房屋用于出租的,租赁合同无效;(三)、租赁合同的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四)、租赁的标的物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1、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2、出租人所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导致不合法内容部分无效。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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