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继承权纠纷是指因继承遗产谁有权利而发生争议的纠纷。继承权纠纷主要包括:1、继承权取得纠纷。2、继承权丧失纠纷。3、继承权恢复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原告即主动提起继承纠纷诉讼的继承人。在诉讼时,应列明该继承人的基本信息,包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等基本信息。在继承纠纷诉讼中,继承人一般会有多人。原告在起诉时,应当将所有的同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都进行列明。如果存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时,则需要罗列该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