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2024-08-27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
四川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上一年1-12月的四川省平均工资来进行确定的。四川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四川社保基数会在每年的4月左右进行调整,会根据上一年四川省平均工资社保基数的调整。由于四川社保基数的调整时间在每年的4月以后,而执行时间是从每年的1月开始,所以每年就需要补交成都社保基数调整之前几个月的差额。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现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逐年缴费至符合条件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征地时男满46周岁、女满36周岁,按年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后仍不具备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原则上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征地时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且从未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不纳入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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