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试用期是指劳动合同中包含的由用人单位考核劳动者是否合格,劳动者考核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的期间。这是双方的双向选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