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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代理协议 篇27

2024-07-17 来源:榕意旅游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原则下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代理商基本资格。

  1、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

  2、代理商有一定的经销电子产品经历(1—3)年,销售业绩与信誉良好。

  3、恪守经营宗旨与经营理念。

  4、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市场形象。

  二、关于同业竞争问题。

  1、同一代理商,不得同时经销其他品牌相似的安防产品。

  2、经销产品不得超出代____区域外。

  三、经销内容。

  1、本产品的正常经销业务。

  2、本产品的安装与售后维修。

  3、人员培训由总部负责。

  4、商标等终端形象建设,由总部统一策划授权使用,代理商负责日常维护。费用代理商自理。

  四、经营与结算。

  1、签署代理协议,缴总部20万元服务质量保证金(无利息),首次订货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协议签订一个月内)。

  2、该产品的出厂价5400元台,市场参考零售价6500元台。

  3、协议签订后,将有关市场推广人员送总部培训。以及在总部策划下的终端建设。

  4、每次订货以传真为准,提前一周,款到发货。每次订货量不低于100台。

  五、权利与义务。

  1、根据区域分布,签订相关区域代理商。(以省划分)

  2、有权对代理商及其所辖区域经销商的经销产品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双方所订协议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资格。(具体协议另定)

  3、有义务对代理商相关市场推广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4、根据该区域实际经销情况,有义务进行一定的市场推广工作(包括广告)。

  5、对于涉及到公司商标的终端建设,由总部统一策划。

  六、公司承诺:

  在代理商区域内,公司不直接经营批、零售业务。销量及返利归代理商。

  七、业绩与考核。

  1、基本销售1000台年。如果代理商________年内达不到,视市场情况降为该区域分销商,划归代理商管理,直至取消经销资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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