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还款结束后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1、与贷款银行一起办理房屋抵押权的注销手续;
2、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应保险费的退还手续;
3、向开发商办理押金的退还手续。不过有的是没有押金的,就不需要办理。
若在贷款期间已办理过房产证,只需把银行的注销单、他项权证及身份证拿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处窗口就可以了。
若未办过房产证、还贷结束后把银行的注销单拿到房管处窗口注销,然后办理房产证,须带以下资料:
1、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户籍证明及私章;
2、购房合同书(正本);
3、契证有复印件;
4、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5、门牌证及复印件。
1、贷款结清。借款人贷款结清后,持银行开具贷款结清通知单到管理部、分中心出具一式三份《关于解除房屋产权抵押的通知》,一份中心留存,另两份交借款人。
2、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解押手续到中心个贷科、分中心领取《房屋他项权证》以及中心个贷科、分中心与交易中心出具的《解押通知单》。
3、办理解押。借款人持以上手续前往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房产的解押手续。
还完房贷后一般在1-2个星期注销。如果借贷人的房产正处于按揭还款中,在贷款还未还清之前是不能再将该房产用于抵押贷款的,因为借贷人在办理按揭贷款中,房产证是已经抵押给银行的,在贷款未还清前,房产是属于银行的,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借贷人是无法将该房产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也因此不能办理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