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的国语辞典是:战国时的学派,为九流之一。以尚法明刑为主,以李悝、商鞅、韩非等人为代表。法家[fǎjiā]⒈战国时的学派,为九流之一。以尚法明刑为主,以李悝、商鞅、韩非等人为代表。⒉有名的大家。英语LegalistSchooloftheWarringStatesPeriod(475-221BC)foundedbyHanFei韓非|韩非[Han2Fei1]andLiSi李斯[Li3Si1],lateradoptedbyShangYang商鞅[Shang1Yang1]whosereformshelpedestablishthesupremacyoftheQinDynasty秦代[Qin1dai4](221-207BC)德语Legalismus(S,Philos)法语légisme。
法家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网络解释 【点此查看法家详细内容】
法家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二、综合释义
守法度的世臣。《孟子·告子下》:“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朱熹集注:“法家,法度之世臣也。”古代的思想流派之一。起源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发展于战国时的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人,战国末韩非集法家学说的大成。主张以法治代替礼治,反对贵族特权,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史记·太史公自序》:“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於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絶矣。”《汉书·艺文志》:“法家者流,盖出於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奏启》:“秦始立奏,而法家少文。”胡适《四论问题与主义》:“又如法家的势力,虽然被儒家征服了,但以后的儒家,便不能不承认刑法的功用。”犹方家。元辛文房《唐才子传·李远》:“﹝李远等﹞各有赋诗,后来颇为法家所短。”指包揽诉讼或专写状词之人。《初刻拍案惊奇》卷十:“次日天明,程朝奉早早梳洗,讨些早饭喫了。请个法家商量,做定了状词。”犹僧家。南唐陈陶《题居上人法华新院》诗:“鐘唄成僧国,湖山称法家。”
三、辞典修订版
战国时的学派,为九流之一。以尚法明刑为主,以李悝、商鞅、韩非等人为代表。有名的大家。
四、辞典简编版
战国时的一种学派。讲求循名责实、严刑峻法,以商鞅、韩非、申不害、慎到等人为代表。 【造句】秦始皇推崇法家思想,主张严刑峻法。
五、关于法家的诗句
道家岂与法家殊 终始法家流 乃汝法家并拂士 真所谓法家拂士 湖山称法家 来试法家流
六、关于法家的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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