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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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0:10
1.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政工师请选择另外一条),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前3位完*),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3位完*),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2位作者)
2.(中小学教师选此条)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前3位完*),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3位完*),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2位作者);
3.取得高级政工师,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前3位完*),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3位完*),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2位作者)。
《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十二条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县级优秀人才评选机制,每三年评选一批县级优秀人才,给予1-3万元奖励;构建重点企业人才联络员网络,适时评选一批优秀企业联络员,每人给予1000元-2000元奖励;滚动评选一批人才工作联系点,对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建设完善、活动开展好的示范点,分层次拨给相应的企事业单位2-10万元资金补助,用于开展相关人才活动的工作经费。设立荐才奖励机制,对向用人单位推介,并由用人单位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的,省高层次人才ABC类,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改进人才评价机制,完善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把薪酬作为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依据之一,满足用人单位支付的年薪高于漳州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5倍的(凭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即可申报市级第四、五类高层次人才,享受除住房补贴外的相关*待遇。促进人才有序流动,鼓励符合条件重点企业和高校科研人员“双向挂职”活动。逐步推行“凡晋必下”制度,把基层服务经历、贡献和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考核指标;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流动,对在山区乡镇(教育为城控区以外、卫生为乡镇卫生院的在编在岗人员)服务满5年的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年限按照取得的相应职称之日算起,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生活补贴,已享受安家、生活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