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对《红楼梦》的解读:鲁迅先生说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的出处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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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2:04

出自当代作家陈梦韶,陈元胜编著的《绛洞花主·小引》一文。《绛洞花主》是厦门大学陈梦韶先生根据《红楼梦》改编的话剧本,是鲁迅撰写《绛洞花主·小引》、评论《红楼梦》的依据,但《绛洞花主》话剧本迄今鲜为人知,不为世人所见。

《绛洞花主》小引

《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罣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

但在作《红楼梦》时的思想,大约也止能如此;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惟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来拜他的父亲,却令人觉得诧异。

现在,陈君梦韶以此书作社会家庭问题剧,自然也无所不可的。先前虽有几篇剧本,却都是为了演者而作,并非为了剧本而作。又都是片段,不足统观全局。《红楼梦散套》具有首尾,然而陈旧了。

此本最后出,销熔一切,铸入十四幕中,百余回的一部大书,一览可尽,而神情依然具在;如果排演,当然会更可观。我不知道剧本的作法,但深佩服作者的熟于情节,妙于剪裁。灯下读完,僭为短引云尔。

一九二七年一月十四日,鲁迅记于厦门。

扩展资料

鲁迅先生将《红楼梦》定义为“清之人情小说”,并且论述小说的主题道:“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红楼梦》就如同一个万花筒,从不同的角度照见出不同的世界。小说以贾宝玉、薛宝钗、林黛玉三人的感情发展、婚恋结局为主线展开叙述,风花雪月,谈情说爱,缠绵不绝。伴随贾氏家族的荣辱兴衰,情节跌宕起伏,包罗人间万象。

《红楼梦》“正因写实,转成新鲜”,一问世便洛阳纸贵,引人入胜,有别于以往的其他任何一部小说。

《红楼梦》沦落为“淫书”的厄运

言情小说在古代多被人轻视,甚至遭到统治阶级的禁毁。康熙二十六年(1687),康熙皇帝发布“禁淫词小说,并及僧道邪教”的上谕。

他说:“淫词小说,人所乐观,实能败坏风俗,蛊惑人心。朕见乐观小说者,多不成才。是不唯无益而且有害,至于僧道邪教,素悖礼法,其惑世诬民尤甚。俱应严行禁止”。他把这类“淫词小说”等同于歪理邪教,严加禁止。

满清王朝自康熙开始制造出一系列骇人听闻的*,知识分子饱受欺凌,噤若寒蝉。正是在这样严酷的文网管制之下,《红楼梦》在乾隆时代应时而生,最初以手抄本形式,秘密流传。

作者曹雪芹为避人耳目,不得不在开篇第一回就为自己辩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可比。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从书中的文字看,的确属于“洁本”,很少见到淫秽的描写。

那么“道学家看见淫”又从何谈起呢?原来这道学家眼里的“淫”是根据作者的隐笔,靠他们自己想象出来的,所谓《红楼梦》里的淫秽描写大多来自于他们的推测、“意淫”。

其实,男欢女爱,儿女私情,人之大欲存焉,本属天经地义。统治者、道学家之所以把那些男女爱情小说视为洪水猛兽,无非是害怕它们流传民间,伤风败俗,破坏了他们禁锢人性的“吃人”礼教、以及他们提倡的贞洁道德观念。

《红楼梦》宣扬个性,同情男女自由的恋爱,小说巨大的影响力、感染力,至今都还让人津津乐道。曹雪芹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放弃了《金瓶梅》那样的自然主义文笔,不靠赤裸裸的*描写吸引读者眼球。他让自己的作品回避*的敏感文字,超越了当时常见的所谓“淫书”的惯用套路。

然而,即便如此,《红楼梦》还是未能逃脱被认定为“淫书”的厄运,当时的人们或避而不谈,或视为妖孽,有的地方*甚至明令禁止《红楼梦》的刊刻、传播。总之,在道学家的心中,终究是容不下《红楼梦》这样离经叛道的眼中之钉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2:04

  出自《迅全集-集外集拾遗补编•<绛洞花主>小引》
  鲁迅先生在讲授他的《中国小说史略》时说这句话,但《中国小说史略》上并无这句话。

  《绛洞花主》小引

  《红楼梦》〔2〕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3〕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但在作《红楼梦》时的思想,大约也止能如此;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惟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来拜他的父亲,却令人觉得诧异。
  现在,陈君梦韶〔4〕以此书作社会家庭问题剧,自然也无所不可的。先前虽有几篇剧 本,却都是为了演者而作,并非为了剧本而作。又都是片段,不足统观全局。《红楼梦散 套》具有首尾,然而陈旧了。此本最后出,销熔一切,铸入十四幕中,百余回的一部大书, 一览可尽,而神情依然具在;如果排演,当然会更可观。我不知道剧本的作法,但深佩服作 者的熟于情节,妙于剪裁。灯下读完,僭为短引云尔。
  一九二七年一月十四日,鲁迅记于厦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2:05

鲁迅先生在一九一二年一月十四日于厦门 写《<绛洞花主>小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2:05

中国小说史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2:04

出自当代作家陈梦韶,陈元胜编著的《绛洞花主·小引》一文。《绛洞花主》是厦门大学陈梦韶先生根据《红楼梦》改编的话剧本,是鲁迅撰写《绛洞花主·小引》、评论《红楼梦》的依据,但《绛洞花主》话剧本迄今鲜为人知,不为世人所见。

《绛洞花主》小引

《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罣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

但在作《红楼梦》时的思想,大约也止能如此;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惟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来拜他的父亲,却令人觉得诧异。

现在,陈君梦韶以此书作社会家庭问题剧,自然也无所不可的。先前虽有几篇剧本,却都是为了演者而作,并非为了剧本而作。又都是片段,不足统观全局。《红楼梦散套》具有首尾,然而陈旧了。

此本最后出,销熔一切,铸入十四幕中,百余回的一部大书,一览可尽,而神情依然具在;如果排演,当然会更可观。我不知道剧本的作法,但深佩服作者的熟于情节,妙于剪裁。灯下读完,僭为短引云尔。

一九二七年一月十四日,鲁迅记于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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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将《红楼梦》定义为“清之人情小说”,并且论述小说的主题道:“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红楼梦》就如同一个万花筒,从不同的角度照见出不同的世界。小说以贾宝玉、薛宝钗、林黛玉三人的感情发展、婚恋结局为主线展开叙述,风花雪月,谈情说爱,缠绵不绝。伴随贾氏家族的荣辱兴衰,情节跌宕起伏,包罗人间万象。

《红楼梦》“正因写实,转成新鲜”,一问世便洛阳纸贵,引人入胜,有别于以往的其他任何一部小说。

《红楼梦》沦落为“淫书”的厄运

言情小说在古代多被人轻视,甚至遭到统治阶级的禁毁。康熙二十六年(1687),康熙皇帝发布“禁淫词小说,并及僧道邪教”的上谕。

他说:“淫词小说,人所乐观,实能败坏风俗,蛊惑人心。朕见乐观小说者,多不成才。是不唯无益而且有害,至于僧道邪教,素悖礼法,其惑世诬民尤甚。俱应严行禁止”。他把这类“淫词小说”等同于歪理邪教,严加禁止。

满清王朝自康熙开始制造出一系列骇人听闻的*,知识分子饱受欺凌,噤若寒蝉。正是在这样严酷的文网管制之下,《红楼梦》在乾隆时代应时而生,最初以手抄本形式,秘密流传。

作者曹雪芹为避人耳目,不得不在开篇第一回就为自己辩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可比。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从书中的文字看,的确属于“洁本”,很少见到淫秽的描写。

那么“道学家看见淫”又从何谈起呢?原来这道学家眼里的“淫”是根据作者的隐笔,靠他们自己想象出来的,所谓《红楼梦》里的淫秽描写大多来自于他们的推测、“意淫”。

其实,男欢女爱,儿女私情,人之大欲存焉,本属天经地义。统治者、道学家之所以把那些男女爱情小说视为洪水猛兽,无非是害怕它们流传民间,伤风败俗,破坏了他们禁锢人性的“吃人”礼教、以及他们提倡的贞洁道德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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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即便如此,《红楼梦》还是未能逃脱被认定为“淫书”的厄运,当时的人们或避而不谈,或视为妖孽,有的地方*甚至明令禁止《红楼梦》的刊刻、传播。总之,在道学家的心中,终究是容不下《红楼梦》这样离经叛道的眼中之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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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自《迅全集-集外集拾遗补编•<绛洞花主>小引》
  鲁迅先生在讲授他的《中国小说史略》时说这句话,但《中国小说史略》上并无这句话。

  《绛洞花主》小引

  《红楼梦》〔2〕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3〕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但在作《红楼梦》时的思想,大约也止能如此;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惟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来拜他的父亲,却令人觉得诧异。
  现在,陈君梦韶〔4〕以此书作社会家庭问题剧,自然也无所不可的。先前虽有几篇剧 本,却都是为了演者而作,并非为了剧本而作。又都是片段,不足统观全局。《红楼梦散 套》具有首尾,然而陈旧了。此本最后出,销熔一切,铸入十四幕中,百余回的一部大书, 一览可尽,而神情依然具在;如果排演,当然会更可观。我不知道剧本的作法,但深佩服作 者的熟于情节,妙于剪裁。灯下读完,僭为短引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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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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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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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陈君梦韶以此书作社会家庭问题剧,自然也无所不可的。先前虽有几篇剧本,却都是为了演者而作,并非为了剧本而作。又都是片段,不足统观全局。《红楼梦散套》具有首尾,然而陈旧了。

此本最后出,销熔一切,铸入十四幕中,百余回的一部大书,一览可尽,而神情依然具在;如果排演,当然会更可观。我不知道剧本的作法,但深佩服作者的熟于情节,妙于剪裁。灯下读完,僭为短引云尔。

一九二七年一月十四日,鲁迅记于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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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将《红楼梦》定义为“清之人情小说”,并且论述小说的主题道:“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红楼梦》就如同一个万花筒,从不同的角度照见出不同的世界。小说以贾宝玉、薛宝钗、林黛玉三人的感情发展、婚恋结局为主线展开叙述,风花雪月,谈情说爱,缠绵不绝。伴随贾氏家族的荣辱兴衰,情节跌宕起伏,包罗人间万象。

《红楼梦》“正因写实,转成新鲜”,一问世便洛阳纸贵,引人入胜,有别于以往的其他任何一部小说。

《红楼梦》沦落为“淫书”的厄运

言情小说在古代多被人轻视,甚至遭到统治阶级的禁毁。康熙二十六年(1687),康熙皇帝发布“禁淫词小说,并及僧道邪教”的上谕。

他说:“淫词小说,人所乐观,实能败坏风俗,蛊惑人心。朕见乐观小说者,多不成才。是不唯无益而且有害,至于僧道邪教,素悖礼法,其惑世诬民尤甚。俱应严行禁止”。他把这类“淫词小说”等同于歪理邪教,严加禁止。

满清王朝自康熙开始制造出一系列骇人听闻的*,知识分子饱受欺凌,噤若寒蝉。正是在这样严酷的文网管制之下,《红楼梦》在乾隆时代应时而生,最初以手抄本形式,秘密流传。

作者曹雪芹为避人耳目,不得不在开篇第一回就为自己辩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可比。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从书中的文字看,的确属于“洁本”,很少见到淫秽的描写。

那么“道学家看见淫”又从何谈起呢?原来这道学家眼里的“淫”是根据作者的隐笔,靠他们自己想象出来的,所谓《红楼梦》里的淫秽描写大多来自于他们的推测、“意淫”。

其实,男欢女爱,儿女私情,人之大欲存焉,本属天经地义。统治者、道学家之所以把那些男女爱情小说视为洪水猛兽,无非是害怕它们流传民间,伤风败俗,破坏了他们禁锢人性的“吃人”礼教、以及他们提倡的贞洁道德观念。

《红楼梦》宣扬个性,同情男女自由的恋爱,小说巨大的影响力、感染力,至今都还让人津津乐道。曹雪芹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放弃了《金瓶梅》那样的自然主义文笔,不靠赤裸裸的*描写吸引读者眼球。他让自己的作品回避*的敏感文字,超越了当时常见的所谓“淫书”的惯用套路。

然而,即便如此,《红楼梦》还是未能逃脱被认定为“淫书”的厄运,当时的人们或避而不谈,或视为妖孽,有的地方*甚至明令禁止《红楼梦》的刊刻、传播。总之,在道学家的心中,终究是容不下《红楼梦》这样离经叛道的眼中之钉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03:02

  出自《迅全集-集外集拾遗补编•<绛洞花主>小引》
  鲁迅先生在讲授他的《中国小说史略》时说这句话,但《中国小说史略》上并无这句话。

  《绛洞花主》小引

  《红楼梦》〔2〕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3〕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但在作《红楼梦》时的思想,大约也止能如此;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惟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来拜他的父亲,却令人觉得诧异。
  现在,陈君梦韶〔4〕以此书作社会家庭问题剧,自然也无所不可的。先前虽有几篇剧 本,却都是为了演者而作,并非为了剧本而作。又都是片段,不足统观全局。《红楼梦散 套》具有首尾,然而陈旧了。此本最后出,销熔一切,铸入十四幕中,百余回的一部大书, 一览可尽,而神情依然具在;如果排演,当然会更可观。我不知道剧本的作法,但深佩服作 者的熟于情节,妙于剪裁。灯下读完,僭为短引云尔。
  一九二七年一月十四日,鲁迅记于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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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在一九一二年一月十四日于厦门 写《<绛洞花主>小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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