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5:1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8:31
由于法律规定死刑核准权只能由最高人民*行使,因此,应该仍由最高人民*来核准。
《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至202条规定,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以及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报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核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8:31
*抗诉的,高院审。高院判决死缓,执行得了。
因为高院有权死缓复核,所以一判即核过。
如同最高院的一审作出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一判即视为核准。比如审四人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8:31
由于法律规定死刑核准权只能由最高人民*行使,因此,应该仍由最高人民*来核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8:32
由高级人民*核准
抗诉好像有两种 一种是根据一审程序的抗诉 另一种是按照审查监督程序的抗诉,就这个问题都是向最高人民*提起抗诉 因为死缓核准是由高级人民*
个人意见 希望有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8:33
如果高院一审死缓,被告人不上诉,自己核准,如果上诉了,那就是最高院了,最高院是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