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必须进行个税申报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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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23:33

据了解,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51个税管家提醒,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具体的预缴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需要注意的是: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7倍以下的罚款。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2)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23:34

明细还是综合申报啊,如果是明细申报,应该可以针对溜掉的单独补报。如果综合申报,可以把原来的删掉,重新申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23:34

个税改革后,这样的劳务所得如何计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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