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有效自动续约的法律法规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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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07:16

法律没有关于自动续约的规定。例如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租赁物的,需要出租人不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才继续有效,并且租赁期限也变为了不定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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