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7:4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21:01
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
(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四)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
(五)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
(六)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
(七)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
扩展资料
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其中: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为连续长鸣3分钟。
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是根据警报音响信号的覆盖范围,在一定的区域内有计划地进行布点建设。需要占用有关单位和个人所属的场所,与有关的电源相连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提供各种便利,不得拒绝和阻挠。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22:19
按如果后果轻微,既没有产生后果,可以批评教育;情节影响中度的以危害公共安全,造成社会恐慌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情节十分恶劣的会构成犯罪。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23:54
如果后果轻微,既没有产生后果,可以批评教育。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1:45
会杀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