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5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22:27
为确保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有效执行,防止选拔任用中的违规违纪,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制定此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责任追究遵循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公正客观的原则。追究主体包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他们按照各自权限处理相关违规行为。
对于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如个人指定人选、临时决定任免、违反会议程序等,将追究主要领导人或相关人员的责任。这些行为包括:违反程序指定提拔、未按规定讨论决定任免、突击提拔等,以及导致用人失察失误、用人不正之风严重等情况。
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如不按规定条件选拔、隐瞒信息或对反映的问题不调查处理等,也将受到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则需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并反馈相关情况。
对于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可能采取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直至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选拔任用过程,必须进行调查核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由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