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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位大象结构学院的学员提出了关于砌体结构中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的使用疑问,老刘认为这个问题具有普遍性,决定对此项系数进行说明。在进行构件抗震验算时,我们用到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该系数在≤1.0的范围内作为分母使用,这样在考虑该系数后得到的承载力会偏大,这可能会让一些初学者觉得设计偏于危险。实际上,这个系数的设定基于两个主要理由。
第一个理由是:地震作用下的材料强度通常比常规静力荷载下的材料强度更高。地震作用加载速度远高于常规加载速度,因此材料强度有所提高。这个现象很容易理解,就像我们在进行混凝土试块抗压性能试验时,控制加载速度,加载速度快则得到的强度值会更高;反之,强度则偏低。
第二个理由是:地震作用是一种偶然作用,结构抗震可靠度要求比承受荷载作用下的可靠度要低。结构构件的截面抗震验算借用非地震作用的表达式,因此可对可靠度进行相应的调整。简而言之,地震是偶然事件,为了充分利用结构的强度并考虑建筑成本,不宜对地震作用做过度的考虑。
关于砌体结构中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的使用,首先需要了解《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1)2016年版中关于这一系数的规定。这两部规范在10.1.5条和5.4.2条中有详细说明,但它们的细节程度不同。在做题时,如无明确告知应采用的规范,优先考虑《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这并不是我们讨论的重点。
重点内容是从一道2011年一级注册考试上午第35题开始的解答。这道题涉及到砌体结构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在不同情况下的使用。官方解析强调了组合砖墙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照《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表10.1.5采用,并特别提到了在墙段正中设有构造柱的情况。然而,一些考生在面对题目中描述的墙体设有构造柱的情况时,误以为按照“两端均设构造柱、芯柱的砌体剪力墙”的规则进行,导致答案错误。为了解开这个疑惑,老刘进行了深入研究。
通过对比2001版和2011版规范,可以看出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的规定存在差异。2011版规范在调整系数的取值方面与2001版有所不同,特别是在组合砖墙、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以及无筋砖柱和组合砖柱的划分上。例如,2011版规范中取消了无筋、网状配筋和水平配筋砖砌体剪力墙,将其归类为其他砌体;对于配筋砌块砌体墙,调整系数从0.85降为0.90;同时,2011版规范对砌体结构的分类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无筋砖柱和组合砖柱的分类,统一归类为其他砌体。
此外,老刘还关注了三个关键概念:两端均设有构造柱、芯柱的砌体抗震墙;组合砖墙;配筋砌块砌体墙。两端设有构造柱、芯柱的砌体抗震墙指的是在砌体两侧设置构造柱,上下两端设置圈梁,以约束墙体,提高受剪承载力。根据2011版规范的条文说明和章节安排,组合砖墙包括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的组合砖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组合墙两种类型。而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组合墙不仅在墙段两端设置构造柱,还需在墙段中部均匀设置构造柱。因此,仅在两端设置构造柱的墙体属于“两端设有构造柱、芯柱的砌体抗震墙”,而同时在墙段中部设置构造柱的墙体属于“组合砖墙”,这有助于明确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的取值。
最后,配筋砌块砌体抗震墙是指采用单排孔或多排孔混凝土砌块或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砌筑,在孔洞内配筋浇筑混凝土后形成的砌体墙。理解这些概念和规范的规定,对于正确应用砌体结构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