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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地最新通告,事关太行一号旅游公路和文旅小镇建设项目

2024-12-30 来源:榕意旅游网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严禁随意改变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沿线及石咀镇文旅小镇范围内土地用途及建(构)筑物现状的通告

为加快改善景区道路交通环境,持续优化空间布局,不断丰富旅游业态,全面提升景区旅游服务品质,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 重点实施太行一号五台山旅游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和石咀镇文旅小镇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沿线17个村庄(铁堡、芦家庄、东榆林、铜钱沟、铜上庄、客子庵、大底、里伏沟、李家峪、红庵、下常处、铁瓦殿、清凉社、庙沟、苇地坪、楼上、洞子)和石咀镇文旅小镇5个行政村(石咀、上南坪、炭窑坪、新路口、射虎川)范围内 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及建(构)筑物现状,严禁随意实施新建、改建、扩建、装潢和搭建临时用房等违规行为。

二、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日常巡查,特别是对农村危房强化动态监测预警,如遇雨、雪、风等极端天气,可能造成房屋倒塌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人员撤离和房屋封控措施,坚决杜绝发生人员伤亡。对于封控的危房待专业机构鉴定后,经乡(镇)人民政府报请管委会研究同意,按照确定的施工方案予以实施。

三、上述村庄范围内评定为C、D级的农村危房,经乡(镇)人民政府报请管委会研究同意,已经动工建设的,可按原设计方案进行,但是 擅自改变设计方案或违规建设的,以及未经管委会研究同意未批先建的,一律停工。

四、暂停办理上述村庄涉及居民房屋的相关手续:

1、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交换、赠与、租赁、抵押、析产等;

2、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新设立登记等。

五、上述村庄在实施“千万工程”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确需开展环境和风貌整治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报请管委会对村庄风貌整治规划设计方案研究同意后予以实施。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国土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等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全面摸排调查,加强动态巡查,评估机构同步跟进,对现有土地及建(构)筑物现状录制留存影像资料,发现抢栽抢种、私搭乱建等行为应立即制止,依法从严处置。

七、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行政监察,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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