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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野长城”打卡乱象

2024-12-27 来源:榕意旅游网

聚焦“野长城”打卡乱象

北京检察机关凝聚治理合力应对长城保护新问题

某公司组织游客去未开放的长城打卡。(资料图片: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提供)

将未开放长城点段,当成“网红打卡地”去打卡的网友不在少数,越是人迹罕至、原生态的“寻野”路线越是受追捧,更有甚者,有的在线旅游经营者把这些未开放的长城点段包装成“小众探险必打卡路线”进行营销,组织游客一同打卡、穿越,从中牟利。这些在未开放的长城区域打卡的行为,不仅危及游客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对长城的本体及其周边环境造成了破坏,并触犯法律法规。

招募游客夜宿未开放长城

“老铁们,只要198元,就能带你穿越未开放长城。”“夜宿‘野长城’,远离城市喧嚣。”……

2024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行动”后,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秦禾发现,有公司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文章,组织游客周末攀爬未开放的长城。

游客们只需支付一定费用,就可以跟着这些公司派出的领队前往未开放长城打卡、进行穿越活动。活动结束后,公司再通过散布活动的视频和图片,吸引更多人加入。随后,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组织办案组化身游客前往多个热门的未开放长城点位进行实地探访。“这些景点较为偏远,攀爬路径众多,部分组织者摸清了长城保护员的上下班规律,‘起早贪黑’或是利用周末时间打‘游击战’,想方设法绕开阻碍攀爬的铁丝网,到未开放的长城进行旅游活动。尽管在这些未开放长城的入口处,行政机关已经设立了告示牌,并拉上了铁丝网,警告游客不要进入,但这似乎并未能阻挡游客的脚步。”秦禾说。

在实地勘查的过程中,秦禾等人还目睹了游客们在攀爬未开放长城时的种种不当行为:随意踩踏那些珍贵的长城砖,野餐后留下满地的垃圾;更有甚者,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爬上长城的烽火台进行拍照、直播……

这些在未开放长城上的打卡行为,不仅危及游客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对长城的本体及其周边环境造成了破坏,并触犯法律法规。

秦禾进一步指出,根据《长城保护条例》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长城的义务。《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第15条更是明确禁止组织游览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禁止攀登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

此外,《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大量未开放段长城打卡信息的发布也会形成“光圈效应”,导致大家对于相关违法行为产生错误认知,即“攀爬未开放长城没问题”。而与之矛盾的是,因攀爬未开放长城而受困遇险的情况屡屡发生。2024年3月,北京市延庆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指挥中心调派,一对父子在爬未开放长城时不慎跌落。5月,3名大学生夜爬未开放的箭扣长城后露营夜宿,次日清晨被雷电击中受伤。

“本案中,违法公司大多采取线上组织、线下打卡的模式,线下监管难度较大。所以我们换了一个思路,即直接从网络上调查收集相关线索,通过办案压缩这类组织攀爬未开放长城等违法信息发布的生存空间。如此一来,就可以助推监管提质增效。”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杨曦说。

筑牢网络空间长城保护网

在北京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对在京直播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在线旅游平台进行筛查,重点检索带有“野长城”“穿越”“打卡”“网红”等招募噱头的内容,积累未开放长城相关点位,再反向确定相关组织招募游客信息行为的违法事实。

2024年4月17日,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相应监管职责的文旅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文旅部门依法处置违法信息,并加强对辖区相关企业的监督管理。文旅部门迅速行动,约谈了涉案公司及平台,要求其依法整改,并对实际组织过活动的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为了延伸社会治理链条,从网络空间治理的角度保护长城文化遗产,同年5月,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与文旅部门联合召开“涉长城信息平台治理工作推进会”,辖区9家从事社交、短视频、在线旅游等业务的互联网平台代表参会。

会上,文旅部门强调了涉长城信息治理的公益保护意义,并要求各平台在清理违法信息的同时,持续加大对以长城为代表的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增强长城保护意识。

在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和文旅部门等行政机关的共同推动下,在京互联网平台纷纷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完善平台审核规则,并下架了1205条涉长城违法信息,明确禁止发布组织攀爬未开放长城的信息。

此外,相关平台还建立了提示机制,在页面中提示“外出游玩,请遵纪守法,勿攀爬未开放长城”,并设立视频专区进行保护长城的宣传引导,以强化用户对长城保护的意识。

2024年6月26日,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跟进监督,确认涉案违法信息已经消除,平台已经完善信息审核和提示机制。

结合案件办理情况,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还同步探索搭建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法律监督模型”,发现天津市、河北省及北京市多区涉长城违法旅游信息300余条,以类案办理和线索移送方式推动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整治,筑牢网络空间长城保护的“另一张网”。

“接下来,我们的工作重点将从协同相关部门处置违法信息逐步转向弘扬长城文化,将单维信息清理拓展为多维网络治理,形成保护长城的长效机制和浓厚的社会氛围,为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提供法治保障。”秦禾说。

在保护的基础上活化利用

11月9日,2024年北京平谷“环长城100”越野挑战赛在平谷区镇罗营镇玻璃台村鸣笛开跑。活动现场,平谷区检察院检察干警化身为长城保护宣传员,向参赛选手和观众发放了《长城保护公益行动宣传册》,讲解了检察公益诉讼在长城保护领域的相关职能和长城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平谷区检察院检察官赵建国介绍,这次普法活动不仅是为了唤起全社会对长城保护的关注和参与,也是该院前期办案活动和履职内容的延伸。

2024年3月,赵建国在浏览“环长城100”越野挑战赛的宣传资料时,敏锐地察觉到其中包含了一些可能触及长城保护法律红线的表述,如“让选手在古老的明长城遗迹纵情奔跑”“穿过长城”“路线经过××段长城”等。此外,赛事路线介绍中还出现了长城本体的图片。凭借多年办案经验,赵建国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个涉及长城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赵建国随即与同事及长城保护员一同前往现场勘查。他们发现,长城保护范围内设置了多个指示赛事路线的标牌,有些甚至紧邻长城本体,这些与长城保护无关的设施已经对长城的环境和历史风貌造成了影响。

“经调查核实,赛事路线有约500米经过长城本体,而《长城保护条例》对此是明确禁止的。”赵建国指出,近年来,为了让长城文化资源“活起来”,相关部门正在努力推动长城文旅融合发展,包括开发长城主题的旅游产品,举办以“长城文化”为主题的体育赛事、文艺活动,以及与教育机构合作开展长城文化教育项目。

虽然利用长城开展体育休闲活动可以宣传长城文化,增强公众的保护意识,但活化利用应当以确保长城安全、遵守长城保护法律规定为前提。

2024年4月3日,平谷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随后,行政机关对涉案企业进行了查处,并督促清除了与长城保护无关的赛事设施。5月30日,该院跟进监督,经现场查看,确认长城本体附近的指示牌已被拆除。

鉴于赛事路线中只有500米涉及长城本体,只要避开这一段,赛事仍可继续举办,参赛者仍然能近距离感受长城的壮美。6月,平谷区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北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长城保护员作为听证员,行政机关、涉案企业代表参加。与会各方共商长城保护与活化利用,达成依法举办体育赛事并坚持以长城保护为先的共识。

行政机关代表表示,将监督赛事主办方重新设计赛事路线,避让长城本体,并在未来的类似活动中严格要求主办方避让长城本体,提醒参赛者保护长城。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平谷区检察院注意到平衡长城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性,于是同步开展了“检察护企”工作,提示企业在未来的体育赛事活动中依法运营,不应以可攀爬未开辟为游览区的长城为宣传点,并应采取避让措施以落实长城保护等法律规定要求。

赵建国坦言,在最高检部署“长城保护公益行动”专项工作之前,长城对他而言是模糊的。通过办案,他见识到了文物保护工作人员对长城的深厚感情,长城保护员对长城的熟悉程度,以及长城脚下村庄的村民对长城的朴素情感。随着办案的深入,他对长城的认识也变得越来越清晰,“古老长城的守护、传承和发展,我们每个人都肩负着重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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